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母公司 关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全部依法给以过期;转让的A股持股假不极低900万股且不高于1399万股用以股份激励构想,假不极低1447.41万股且不高于2708.98万股给以过期。 以上细则的详细具体情况特地见母公 2025/08/13 12:17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